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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艺吧交流] 流行歌曲演唱的风格与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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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 11:15:3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几种唱法
   流行歌曲的演唱讲求个性,歌星们在声音上的差异之大,演唱风格之多样,使得我们无法像在“美声唱法”中那样将其划分为几个声部(男高音、女中音等),即便是用“声线”这个时下非常流行,却又是莫名其妙的万能术语,也还是难以一一描述清楚。但我们还是可以根据其渊源以及发声特点、演唱风格归纳出几种典型的“唱法”。
   “低吟唱法”(Crooning),形成于30年代。那个时候,许多酒吧、舞厅、夜总会里添置了电子扩音设备,歌手们开始对着“麦克风”(话筒)唱歌。“低吟唱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产生的。由于话筒的扩音作用,歌手们不必像歌剧演员那样竖着嗓子吼,也不必像有些民族歌手那样横着嗓子喊,他们只须用说话般的音量轻轻哼唱,众多的听众同样可以听得真真切切。一些非常细致的艺术处理方式,如一声轻微的叹息、一个小小的停顿,都能被纤毫毕现地展示出来。
   早先的“低吟”歌手都是有着一定的美声基础的男中音或男低音。中国听众非常熟悉的平.克劳斯贝便是第一代低吟歌手。三四十年代“低吟”歌手演唱的抒情歌曲和爵士乐风格的歌曲是当时澈地歌曲的主流。50年代后,随着“摇滚乐”的兴起和民谣的复兴,流行乐坛不再是“低吟歌手”的一统天下了。但是“低吟唱法”并没有就此消亡,作为一种演唱方法,“低吟”对后来所有流行歌手的演唱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话筒的运用,声音的控制,旋律线条的连贯圆滑,歌词语气的表现,微颤音和气声运用等流行歌曲演唱的基本技巧在“低吟”中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了。
   民谣在世界各地的流行歌曲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民谣歌手用“本嗓”演唱,与“低吟”相比,这种唱法一般不刻意追求声音的圆润和共鸣,音色扁平、自然,强调吐字的清晰和口语化。鼻音在“美声”和“低吟”唱法中都是很忌讳一个毛病,然而许多民谣歌手(如约翰.丹佛、鲍勃.迪伦)却喜欢使用带有浓重鼻音的演唱方式,这种鼻音具有独特的抒情色彩,尤其是在演唱平缓的叙述性歌曲时,会产生一种亲切自然、富有磁性的魅力。民谣还经常采用重唱的形式,主旋律往往放在中低音声部,而高声部的伴唱常用轻柔透明的假声来演唱,因而假声也是民谣演唱中的一个重要特征。
   民谣唱法不仅限于民谣歌手,也包括一些摇滚歌手。如著名的“披头士”的大部分歌曲都是用民谣风格演唱的。
   民谣唱法代表了流行歌曲演唱中平实自然的一面,而美国黑人歌手则使得流行歌曲的演唱增添了华丽的色彩。
   美国黑人歌曲的渊源可上溯到奴隶制时期的田间号子,此后又陆续出现了灵歌(Spiritual)、福音歌(Gospel)、布鲁斯、索尔(Soul)等声乐体裁形式。黑人歌曲常采用一领众和的演唱形式,领唱者用呐喊、尖叫、抽泣、呜咽、滑音、颤音、假声等富于装饰性的演唱技巧,常常能将一些简单的旋律片断即兴演绎发展成极富感染力的毕彩乐句,产生出动人心魄的艺术效果。
   富有激情和即兴装饰是美国黑人歌手演唱艺术的灵魂。许多摇滚乐歌手(尤其是硬摇滚和重金属摇滚歌手)的演唱风格也是由这种唱法衍生发展出来的。只不过摇滚歌手大都比较强调其嘶喊爆发的一面,而缺乏那种细腻的装饰技巧。
   爵士乐出现后,美国黑人歌手又创造出一种高度炫技性的演唱方式。在与乐队的即兴交流中,他们用一些没有具体含义的衬词唱出各种复杂多变的节奏型(称为Scatting)或用人声来模仿爵士乐队中的各种乐器的音响(称为Vocalese)。
   80年代兴起的饶舌乐(Rap,以急速的节奏念出歌词)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这些高难度的人声表现方式的延续。以上介绍的是流行歌曲的几种比较典型的演唱风格。在千变万化的流行歌坛上,绝大部分的歌星并不固守某一种“唱法”,而往往是在这几种基本演唱风格的基础上,根据其自身的声音条件和特点并结合歌曲表现的需要,加以变化融和,从而形成自己独特的演唱方法和艺术风格。
音区与音色
   人声音区的各个部分有着不同的色彩:高音区明亮,中音区柔美,低音区沉厚。流行歌曲的演唱通常也是遵循各音区的自然属性,发挥其自身的表现作用。但有时也会根据歌曲内容表现的需要而改变各音区的自然色彩。如《一无所有》的旋律常在高音区徘徊,但在演唱时却应该将音色处理得暗一些。倘若一味强调高音区的高亢明亮,就难以表现出歌曲中所蕴含着的那份执著和抗争。
   流行歌曲的演唱追求的是本色自然,但许多初学演唱的人在一开始的时候并不能找到自己的“本色”,而往往是模仿录音带上自己喜欢的歌星的声音特征和发声方法。
   流行歌坛中有许多嗓音嘶哑嘈杂的歌手,以至于引起这样的误解:只有沙嗓子才能当歌星。事实上,流行歌坛中的甜美圆润的歌手并不比沙嗓子的歌手少,只不过是沙嗓子的歌手因其音色的独特而更为人们所瞩目罢了。
对沙嗓间的崇尚并不是流行歌曲演唱中所独有的审美指向,在各国的民间音乐,尤其是我国的戏曲中,沙哑音色早已是习以为常的一种表现手段了。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音色的沙哑上,而是这种音色所能表现的情感的力度和深度。当人的情感达到极端状态时,常会伴随出现嗓音的沙哑。这种音色有时也会与某种特定的审美意象相联系:粗犷强悍的阳刚美,饱经沧桑的成熟美,这些都理颇具偶像魅力的。此外,流行歌曲中常见的反叛、挣扎、调侃和嘲讽等内容也适合于用沙哑的音色来表现。
   嗓音沙哑的歌手在演唱不同类型的歌曲时,会对音色稍作调整,以适合歌曲的表现需要。如罗大佑唱《超级市民》时声音偏“破”偏“炸”,唱《痴痴的等》时偏“哑”偏“压”,而《沉默的表示》就干净柔和了许多。
每个人的嗓音都有其特定的音色。尽管这种音色有一定的伸缩性和可塑性,但嗓音的调整改变是有限度的,超出了限度,就会引起发声器官的疲劳。时间长了,还会引发病变。有许多声音甜美的歌手就是因为盲目模仿沙嗓子而毁坏了声带。断送了自己的艺术前程。
假声与气声
   所谓“假声”是指演唱时通过有意识的控制而只使部分声带发生振动所发出来的声音,这种声音比由整个声带都振动的“真声”要高要弱,而且音色有一种晶亮透明的感觉。
   大部分流行歌手(无论男女)是用真声演唱的,以获得一种自然、亲切、贴近口语的风格。有些女歌手(如齐豫、黄莺莺)在演唱音域较宽、艺术性较强的歌曲时则以假声为主的。男歌手在演唱伴唱声部时常用假声,如美国的“西蒙与伽芬科尔”重唱组中的伽芬科尔,和台湾“优客李林”重唱组中的林志炫等。这也是乡村音乐风格重唱的一个重要特征。但像“摩登谈话”(Modern Talking)中的主唱那样的纯用柔美的假声来演唱的男歌手是不多的。
   发出优美的假声的关键是要有比较高的发声位置,在运用假声时要注意真假声之间衔接转换的光滑流畅,不能有断裂。一般说来,假声比较缺乏力度,但在必要时也可将假声转换成一种半真半假、半嘶半哑的叫喊。许多重金属摇滚乐歌手就喜欢用嘶哑的假声来演唱。
   假声还可以作为一种修饰声音的方法,将真假声结合在一起的“混合声”能产生一种柔和、细腻、略带飘渺的艺术效果。比较一下童安格与屠洪纲演唱的《生命过客》,前者是用纯粹的真声,而后者用的是介于真假声之间的音色来演唱的。刘欢和齐秦演唱的《大约在冬季》也有这样的区别。
   童安格的《忘不了》、伍思凯的《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所使用的真假声间的突然转换,朱哲琴的《一个真实的故事》结尾处用假声演唱的华彩段,都是流行歌曲中常见的假声应用方法。惠特妮.休斯顿的《所有的爱都留给你》中先用温馨的混合声在中低音区轻轻吟唱,然后用挺拔高亢的真声将歌曲逐渐推向高潮,及至歌曲的最高点,突然改用极柔美的假声。这是在演唱中运用真假声的转换变化来表现起伏跌宕的情感的一个优秀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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