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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2 11:07: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欧美唱法:欧美唱法之源在美国黑人中流行的一种蓝调(Blues)迄今已有二百年的历史,发展到今天,有了众多的音乐形式:流行、爵士、摇滚或它们的混合体,从唱法上而言,它们的发声基础始终是统一的--中音区像“说话”、低音区像“叹气”、高音区像“远处喊人”。尽管到了电声高度发展并应用于流行歌坛的今天,始终保持着它这种唱法特色不受风格变幻的影响。六十年代开始,美国歌坛开始向技巧化发展,具体反映在音域的扩大,力度对比的加大和花腔化等几个方面,其中最杰出的代表要数:爵士女歌星黛娜.肖(Dinna Sshuur),她在唱法和技巧上在那时已毫不逊色于当今的惠特尼.休斯顿、玛丽亚.凯瑞。七十年代的黑人男歌星皮波.布莱森(Peobo Bryson)在唱法上和技巧上也早已达到了完美的境界。可能技巧化在当时还没有受到专业界应有的重视,听众的要求也未达到八、九十年代的水平,皮波.布莱森直到九十年代才获得奥斯卡奖的殊荣。他的唱法和英国歌星爱尔顿.约翰(Elton John)有许多相似之处,所不同的是后者没有前者那样的高音。也许人们会说:后者没有高音,名气反比前者大,唱流行歌究竟值得如此重视高音么?在歌坛的现实中,在成名的歌星群体中,没高音的反比有高音的多,这又作何解释?须知,艺术竞争,毕竟不是田径运动场上的单项角逐,裁判可以根据运动员的单项指标论定名次。歌手的成名因素不局限于有无高音这一项,虽然没有高音,但可扬长避短,以风格和乐感取胜。别忘了中层次的听众,总多于高层次的听众这一现实。再加观众对歌手的偏爱,往往仅出于对某歌手的某一局部的偏爱,便把他(她)当做偶像,所以没有高音和有高音的歌手将永远共存下去。但通俗歌曲向高音发展的趋势却是必然的。有高音总是一种优势,没高音总是一种不足,因为有高音的歌手总比没高音的歌手表现力强,这对实力派歌手来说是不言而谕的。对于纯商业性、“捧”出来的偶像派歌星而言,研究唱法、提高技巧确属多余之举。
      任何事物的发展,总有中间大、两头小的情况存在,歌星如此,听众也如此。盲目崇拜或偏爱的心态不会永远不变,只有真正有实力的歌星,才能得到“永久”的赞誉。因为他们是艺术家不是商品。
      欧美唱法先进的另一发展特点是表现能力的全面性,它体现在歌手对歌曲的处理上和歌手对不同体裁、不同类型歌曲的适应性上。大家熟悉的麦克尔.杰克逊、惠特尼.休斯顿、赛琳.迪昂等,他们既能唱强劲的歌曲,又能唱柔和的歌。或在同一首歌中忽而强劲、忽而柔和,变换自如。他们有很扎实的音乐基础,即兴演唱花腔。有一位许多人还不熟悉的美国黑人女歌手黛娜.理芙斯(Dinna Reefes)在使用音色变化的技巧上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她能唱得浑厚如男歌手,一下子又能柔如清纯派女歌手。如此全面的歌手,在欧美歌坛可说是人才济济。权衡歌手演唱技巧水平高低的准绳有十六个字可概括:能高能低、能强能弱、能刚能柔、能亮能暗。如果没有科学的发声方法,再好的嗓音天赋也无法做到上述要求。欧美唱法的先进之处就在于此。上述许多人的演唱水平,以这十六个字来衡量一下的话,可以说是全部“到位”。自从黛娜.肖和皮波.布莱森的出现,通俗唱法在技巧上已趋于完整,并基本上形成属于它自己美学效果服务的一套声乐体系。与此同时我们不妨对照一下西洋传统唱法和中国民族唱法对演唱者技巧的权衡标准,它们和通俗唱法这十六字的基本要求,毫无二致。
    花腔化是欧美唱法发展中的另一标志。许多简单的老歌,被重新演绎后再现于歌坛:赛琳.迪昂在独唱会上演唱的《Can I help fall in love》这首人所皆知的歌曲,加入大量花腔,就是最突出的例子之一。惠特尼.休斯顿唱的《How will I know》不算老歌,但从可见到的几次慰问演出中演唱这首歌时,这首歌已被花腔“化”得喧宾夺主,面目全非了。至于在曲头、曲尾在进入歌曲间奏中任意加几句花腔,在惠特尼.休斯顿可玛丽亚.凯瑞唱的歌曲中早已习以为常。台湾女歌手李玟也借鉴了这种花腔并使用到中文歌曲中来,很成功。这种花腔化的点缀,往往使一首平凡的歌曲一下子变得生动起来。不能小看这些花腔,一个歌手如果没有很高的和声知识是无法发挥这种本领的。这种发展也起到了提高歌手音乐素质的积极作用。
     2、港台唱法:港台唱法之源在三、四十年代的上海,开始大多是一种小调,解放后又在港台发展起来。当年周璇、姚莉、龚秋霞、白光等唱法的影子,在当今的港台歌坛上还依稀可见;这种唱法最大的特征是阴柔有余而阳刚不足。近年来虽受到摇滚乐的冲击而有所改善,但这弱点依然存在。就以港台两地的唱法趋势而言,也有许多不同,香港唱法模式越来越趋向于陈式化----过于强调录音棚效果,唱法、技巧研究正逐渐被降到次要地位。这种趋向造成歌手的嗓音本色被忽视;“音质”被淡化了。“气声”成了唱法的基本功。音乐商把流行歌手当作商品推销时,唱法仅成了“包装”的一部分。他们全然不懂唱法不属于产品的包装,而是产品的基本质量。在一味塑偶像歌手的主导动机支配下,歌手嗓音特色却成了清一色的录音棚效果----大多数女歌手只会轻,不会响;只能柔,不能刚。像甄妮这样实力派的歌星九十年代之后也已少见。唯叶倩文还有点阳刚之气。林忆莲高声区的“弱声”技巧是杰出的,堪称香港歌坛中的姣姣者,可惜“强声”乏力。目下只有王菲的技巧稍全面一些。男歌手仍是以张学友为实力派的代表,他和王菲一样,技巧是全面的可惜都不到位,主要是呼吸方法不好,力度的表现只能以冲击声门的办法来实现。其他有高音的老将只有林子祥,可惜演出高音经常唱破,这是方法不科学。其他男歌手要不只有乐感,没有技巧,或者是稍有一点声音特点,其他都平平。曾有过一位香港音乐界人士说香港歌坛在唱法上已走进了死的胡同;这种说法并非没有道理。造成的原因是有些音乐商人对流行音乐基本概念上的无知,把物色歌星当选美,一味把俊男靓女挂上歌星的商标作为商品来推销,在他们看来唱歌根本无须方法、技巧,声音可以*录音棚制造,试问还有多少人愿意勤勤恳恳去钻研演唱方法和提高演唱技巧?
唱法综述
   台湾歌坛情况与香港很不同。在追求演唱特色这一点上一直比香港重视,反映在以下各个方面:(1)有高音区的歌手很普遍。男歌星如林志炫、赵传、张信哲、王杰、伍思凯以及已故的张雨生等;女歌星有苏芮、蔡幸娟、陈淑桦、辛晓琪、千百惠以及近期的李玟、柯以敏、张惠妹等。(2)嗓音特色的区别比较明显,能显示歌手的个性,不像香港歌手的嗓音那么雷同(这是唱法造成的)。
   在唱法技巧上不断寻求新的突破:如林志炫以自己有宽阔的音域而自豪;李玟、顺子借鉴欧美唱法加以洋为中用,无疑对推动通俗唱法的发展和提高起到了先驱的作用;张惠妹发展了苏芮的唱法,把中国的语言和欧美唱法中的先进技巧----“关闭”结合得很完美,但在技巧上还稍逊于李玟;台湾有两位内地歌迷不太熟悉的女歌星----黄小琥和江蕙,她们有非常高超的歌唱技巧,独特的嗓音,黄小琥的英语歌尤为出色,可惜国语歌还不到位,原因是她喜欢用“竖”起来的声音唱国语歌,甚至比蔡琴走得更远、更“竖”;如果说“只要把声音竖起来唱就是结合西洋传统唱法”的一种尝试的话是不可取的,才可不致又再次重蹈覆辙,她的底子决不差于李玟,唱法上的一步之差,使她落后于李玟(内地持有这种见解的声乐教师特别多)所用的唱法破坏通俗唱法最根本的特点----语言的自然。江蕙的技巧更全面,可惜她是以唱台语歌为主的,她还有许多潜能没有被开发。齐豫选择结合西洋传统唱法的尝试相对地说,是比较成功的。她为适应自己嗓音偏假的特点,创造了能发挥这种特点的唱法,并且把许多古典音乐旋律填上英语歌词,用这种唱法演唱效果很好,她借鉴的西洋传统唱法不是“竖”而是“横”的。台湾的男声唱法也比香港男声唱法先进,首先表现在“音质特色”这一点上,“动力快车”演唱组的唱法属于当前较“前卫”的,他们也在借鉴欧美唱法,差距在于声音还不够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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